办案民警介绍,10月31日,荣县公安局森警大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荣县某批次鸡蛋中磺胺类药物含量超标,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当即,荣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展开侦查工作。
经查实,内江市威远县某养鸡场主林某某将鸡场日常疾病预防、治疗工作交由合伙人刘某负责。刘某在未取得兽医执业资质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建立兽药用药记录,非法使用兽药。据初步查证,2023年9月至案发,林某某未对自家养鸡场生产的鸡蛋进行检验检疫,就销售给经销商虞某某。虞某某明知该批次鸡蛋未检验检疫,仍冒用其他鸡场的鸡蛋检验检疫合格证,将鸡蛋转卖给个别经销商销售,并通过自营门市零售给消费者。
目前,林某某、刘某、虞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