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梅某与被执行人徐某系潼南区崇龛镇某村相邻居住的居民。2016年徐某怀疑梅某饲养的狗咬死了自己的鸡,而殴打梅某的狗,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梅某受伤。该案经潼南法院判决,徐某应赔偿梅某医疗费4676.85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全面调查了徐某名下的财产,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发现其下落,该案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2023年11月24日中午12时许,潼南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梅某举报电话,称崇龛镇某村委会下午即将支付给被执行人徐某一笔土地流转费用,申请法院冻结。考虑到时间紧、路程远,若错过这次机会,梅某将继续等待医疗费。潼南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执行110”三个一快反机制,备勤干警迅速集结,即刻出发,赶到崇龛镇某村委会。经核实,村委会确实要将5144元的土地流转费用转账支付给徐某,若执行干警晚到半个小时,该笔款就已转出。执行法官运用5G执行背包,现场制作提取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该款成功提取至法院案款专户,并及时足额案款兑付给了梅某。
在执行干警努力下,因一只鸡产生的健康权纠纷终于在七年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梅老太的医疗费得以受偿。梅老太夫妇为感谢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特地送来锦旗一面,遂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目前,潼南法院正在集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就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兑现当事人胜诉合法权益,守好老百姓年关,护牢民心。
文:黄婷 图:李娟
原标题:《“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 | 鸡狗引发的七年纠纷终于化解了》